2023年5月8日起,COVID-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下调为第5类传染病。防控对策原则上交由个人以及企事业单位自行判断。以下海报提供有关防控对策的信息。 PDF > COVID-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措施海报 ※请将公告张贴在公司、学校或人群聚集的场所,不限使用目的,可自行下载、印刷使用。(请勿任意修改。) 至今为止,原则上在室外无需佩戴口罩,在室内则需佩戴。自2023年3月13日起,是否佩戴口罩基本上由个人自行判断 PDF > 既往刊载资料